法乃公器,让我们一起,与法同行!

作者:吴明全律师  发布于:2016/6/25 10:35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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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从1993年宪法修改确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以来,市场与法律的关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密切,并且尚有进一步弥合之势。
  对于市场主体,契约的精神已经深入骨髓。正是因为契约的存在,权利才成为可能。权利之所以有对抗外来入侵的力量,并不因权利本身,而是因为权利借用了契约形成的合力。
  契约的风险在于,人的诚信是有所区别的。先小人而后君子才能够保证君子不变为小人。再说,契约的精神和意愿需要表达,表达的规则当然是法律。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方式所制定的契约,才能彰显作为现代公民或者职业经理人的基本素养。
  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的载体。公司治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。中国已经有比较先进的公司法律体系。但是,即便是发展得非常好的公司,其治理仍然有很大的空间。
  物权的保护是所有人应该重视的社会基础。物权的背后是人的权利。只有当我们的财富非经正当程序不被剥夺,我们所有的人才会生活得有尊严。
  而人的自由与生命,离开法律的保障将具有不确定性。
  所有这些,都是我们应该与您一起分享和努力的。
  法乃公器。让我们一起,与法同行!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------仁竞律师事务所主任    吴明全律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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